玄武门街道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诚信建设的要求,着力推进诚信玄武门建设,全面提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诚信履职意识及诚信行政水平。根据《南京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现就落实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政务诚信评价、监督、考核制度,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实施信用联合奖惩等多个领域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构建诚信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公开、公平、诚信、清廉的形象,为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1、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
2、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单位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裁判、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3、健全政务信用评价机制。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街道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合同履约、承诺兑现、债务和预算执行等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务员信用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查、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对公务员诚信行为的激励、公示和失信行为的惩戒、曝光力度。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法依规取消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1、加强财政资金补助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财政资金补助申请标准,对选树为诚信典型或信用状况良好的申报主体优先给予资金补助,对被确定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申报主体,不纳入资金补助范围(社会福利、救助和扶贫资金除外),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采购诚信责任制、采购人责任清单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政府作为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依规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3、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法规制度,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格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强化“亲商、安商、富商”的诚信服务理念。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
4、加强街道办事处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办事处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办事处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家政、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道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