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广佛商贸城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沥建2019021
1.招标条件
大沥镇广佛商贸城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沥字【2019】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商贸城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商贸城片。项目共含6条道路,分别为:联滘路、滘口路、毅贤路、腾龙路、岭南路、江夏立交匝道。改造具体内容为:车行道整治、人行道改造、非机动车道改造、交通设施改造、更换雨水口、更换井盖、更换平石及绿化景观升级改造等。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其中腾龙路和毅贤路的路面及人行道施工节点要求在发出开工令或开工通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否则按工期延误标准处罚。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中标人需考虑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台风等灾害天气等特殊情况下造成工期延误的特殊应急预案。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招标备案价(预算价)金额为:人民币11970344.51元。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10773310.06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以促进后期管养水平的要求,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由招标人与大沥镇市政办共同监管,在完成移交接收手续并出具质量缺陷终止证书后,质保合格方能支付质量保证金。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文明施工工作须执行《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3)。若出现被城管部门对承包人开具《询问调查通知书》的,则每满两单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直接扣减)。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建筑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或“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注册专业为市政)),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尚在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6.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5日(北京时间)。
5.2本项目无需报名,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网上方式,由投标人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自行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无需再购买招标文件。
5.3各投标人应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215466.2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1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9年8月27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时,须出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指法定代表人)到场,特定人员需手持《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并带齐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网页打印件、终端机打印件除外)、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网上银行汇款或转账网页打印件除外)等原件材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的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同时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法律服务所进行见证,施工合同见证签订前须由本工程的招标代理鉴证。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联 系 人:李***
电 话:0757-855709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琛联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4层
联 系 人:叶***
联系电话:0757-83921403
传 真:0757-83105329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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