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严格监管零售药店确保疫情防控要求落实
前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规定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玄武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将通告传达至全区122家药店,同时对各药店的疫情防控及通告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通告要求从7月29日起全市零售药店全面下架“四类药品”。通告发布后,该局药械化科工作人员连夜将更新后的要求通知到每家药店,并在第二天的检查中确认全区各家药店的“四类药品”均已下架存储,不再对外销售。
除了线下药店,此次停售也包括了网络售卖途径,玄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南京市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监管系统,对药店的销售记录上报情况同步进行网络核查,要求各大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总部名义,在网络销售的产品展示页面加上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提示,并关闭了收货地址为南京区域的销售通道。
近期,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市市场监管局下发明确的“四类药品”目录,严格检查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四类药品”下架停售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约谈、停业整顿等,确保全区药店严格落实防疫通告精神,坚决阻断疫情扩散。
玄武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尽快到附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市民如果发现药店有违规销售“四类药品”情况,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编辑:刘岩松
审核:胡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