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法学专家库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为贯彻《深圳市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政府令第214号),我市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推进人民调解参与医患纠纷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目前,已经建立的12个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运作正常,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卫生部和省政府的关注。为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1]216号)等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提高“医调室”法学专业水平,凸显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中立的第三方身份,在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下,以自愿参与为原则,建立由具有医学或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学专家库(第一批共18人)。在纠纷当事人需要并征得同意时,可以邀请专家库的律师义务参与调解,以专业精神提供服务,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平息医患争执。
各区应将法学专家库名单及联系方式公告于各“医调室”,供纠纷当事人自主选择,各试点单位所属辖区司法所要加强对“医调室”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协调专家库律师及时参与医患纠纷调解,并帮助司法所及街道调委会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市局将在探索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的过程中,从全市执业律师中继续选聘专业能手,不断壮大法学专家人才库,为发生纠纷的医患双方提供周到、专业的调解服务。
特此通知。
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法学专家库名单
深圳市司法局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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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法学专家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