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2017财务预算(含三公经费)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提出开展全区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本地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指导街道、社区的民族、宗教工作。
4、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海外统战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及其家属;负责对台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负责联系工商联、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来区旅游观光、探亲访友、经贸洽谈、科技交流等方面接待工作;负责引进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的牵线搭桥工作;为侨资、台资企业服务;指导、协调本地区台联、侨联、海外联谊会、黄埔同学会联络组的工作。
7、负责本地区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调研、指导,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经济统战工作;负责联系和指导区工商联的工作,帮助工商联搞好自身建设;负责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建设,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光彩事业”等活动;推动有关部门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8、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基层统战工作,搞好全区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
10、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11、完成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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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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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大东区委统战部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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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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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项 目 | 预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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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 27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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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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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 |
| 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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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收入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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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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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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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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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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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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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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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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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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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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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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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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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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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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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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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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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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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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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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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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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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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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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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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7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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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上缴上级、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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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及结余 |
| 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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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275 | 支 出 总 计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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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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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收入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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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大东区委统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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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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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上年结转及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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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75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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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统战部 | 275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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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1 | 中共大东区委统战部 | 275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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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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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支出总表 | ||||||
预算单位: 大东区委统战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经营支出 | |
| 合计 | 275 | 213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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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60 | 198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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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 | 统战事务 | 260 | 198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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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01 | 行政运行 | 198 |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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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2 |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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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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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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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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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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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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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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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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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预算单位: 大东区委统战部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 算 数 | 项 目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27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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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算内财力 | 275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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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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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费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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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罚没收入 |
| 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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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收入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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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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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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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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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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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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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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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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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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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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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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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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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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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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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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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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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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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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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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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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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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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275 | 支 出 总 计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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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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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预算单位: 大东区委统战部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合计 | 275 | 213 | 6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60 | 198 | 62 | |
20134 | 统战事务 | 260 | 198 | 62 | |
2013401 | 行政运行 | 198 |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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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2 |
| 62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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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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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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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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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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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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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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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预算单位:大东区委统战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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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 算 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 算 数 |
| 合 计 | 213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7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6 | 30226 | 劳务费 | 3.5 |
30101 | 基本工资 | 36 | 30228 | 工会经费 | 1.8 |
30102 | 津贴补贴 | 42 | 30229 | 福利费 | 0.2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6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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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6 | 伙食补助费 | 2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1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
| 30299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0.4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4 |
302 | 商品服务支出 | 32 | 30301 | 离休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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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1 | 办公费 | 3 | 30302 | 退休费 | 60 |
30205 | 水费 |
| 30303 | 退职(役)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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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6 | 电费 |
| 30305 | 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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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7 | 邮电费 | 9 | 30307 | 医疗费 | 0.6 |
30208 | 取暖费 |
| 30309 | 奖励金 | 0.1 |
30211 | 差旅费 | 1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9.3 |
30213 | 维修(护)费 | 1 | 30314 | 采暖补贴 | 5.5 |
30216 | 培训费 | 0.4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8.5 |
表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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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预算单位:大东区委统战部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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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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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预算单位:大东区委统战部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
2016年 | 2017年 | ||||||
“三公”经费合计 | 0.6 | 0.7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6 | 0.7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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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27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7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等。与上年比较收入增加21万元,原因是今年为换届年,统战部承担换届任务。
支出预算2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等。与上年比较支出增加21万元,原因是今年为换届年,统战部承担换届任务。
二、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原因是今年为换届年,统战部承担换届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原因是今年为换届年,统战部承担换届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等。
三、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数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0.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预算数增加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定额增加。(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各部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沈阳市大东区委统战部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纲及其他费用。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