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沙金乡万头畜牧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康平县沙金乡万头畜牧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康平县沙金乡万头畜牧养殖场
2、建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沙金乡沙金村
3、建设内容:康平县沙金乡万头畜牧养殖场项目主要建设存栏1万头,年出栏2万头育肥猪商品猪,占地30000m2,分为养殖区、生活区和治污区。项目劳动定员15人,全年工作365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康平县沙金乡万头畜牧养殖场
联系人:李电良
联系电话:135****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辽宁绿昂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2174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http://syosep.com/qyhb/gongshigonggao/2020/0615/61.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现场查阅,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2#B座222。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yosep.com/qyhb/xingyezixun/2020/0529/5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公众参与说明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康平县沙金乡万头畜牧养殖场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