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五个坚持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县公安局“五个坚持”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发布时间:10-11-24 来源:辽中区政府
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县公安局在工作中注重提高民警妥善调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能力,做到“五个坚持”,成功调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效果明显。
坚持快速反应。对接处警中的各类纠纷问题,坚持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控制现场局势,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努力争取现场调查、同步取证,为快速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奠定基础。
坚持依法调处。要求民警在调处矛盾纠纷中要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方针政策,善于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让群众在民警的法律宣传教育中了解矛盾的症结所在,缩小双方隔阂,从而达到缓解、化解矛盾的目的。
坚持公平公正。针对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多注重“要个说法”的情况,要求调解民警在调解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畏权势,不徇私情,不枉不纵,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处理矛盾纠纷。
坚持寓情于理。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要求民警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学会消除纠纷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和戒备心理,增强当事人对民警的信任感和亲切感,然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寓情理于谈话中,使矛盾纠纷在轻松的气氛中得以解决。
坚持耐心细致。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要求调处民警保持头脑冷静,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和陈述,给予对方充分的理解,尽量避免发生言语冲突,等当事人情绪平静后,再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