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按照市人大财经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我们财政局(国资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更加有效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厘清现状、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建立全面、系统、动态的国有资产台账。建立了全面、系统、动态化的国有资产统一台账,涉及相关资产数据大项14项,小项39项,做到了底数清、现状清、问题清。完善了资产台账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平台运行,加强对资产数量、质量和使用的动态管理。同时,强化国有企业资产基础管理,细化优化流程,自2019年4月1日成立以来,共处置资产9处,海镁集团6处,公交公司、南果御梨公司、安泰热力各一处。我们十分重视这一环节的监管工作,坚持了十个必须:①处置企业必须有处置详细报告;②必须有企业班子民主讨论;③必须依法进行中介机构评估;④必须充分分析考虑到廉政风险防控;⑤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一律上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处置;⑥必须反复沟通调研真正摸清真实情况;⑦必须2个人以上到现场逐一清点建立责任风险追究制度并做详细记录;⑧重大处置事项必须向鞍山国资委全过程详细咨询汇报;⑨实行例会制度,局长详细听取汇报;⑩重要资金、重点资产、重大项目必须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向局长报告。
二、深化企业改革,提升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水平
出台了《海城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方案》,详细界定了“一企一策”。加大国有企业中僵尸企业清理力度,出清了11户名存实亡企业,对13户企业进行资产分类处置,已有4户企业正在进行资产处置。深化企业集团去行政化深化公司化改革,对新组建的子公司分类推进公司化改革,使集团总公司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主体。同时,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调动员工生产经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积极稳妥推进平台和类平台企业政企分开,分类监管、委托监管,推进实体化进程。启动海镁公司化改造,完成南果御梨公司混改工作。根据企业实际,逐步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积极探索多种激励方式,将经营者的薪酬与资产效益发挥、资产保值增值、存量债务消化等结合起来,真正调动国企经营者和全体职工的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
我们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向同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根据海城实际,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明晰国有企业出资人和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一是构建法规制度监管体系,转发了《鞍山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鞍山市国有企业资产流失查处办法》,并结合我市国企实际情况,下发了《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8条指导意见》,从而初步建立既有原则指导性又有灵活可行性的适合海城情况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二是构建委托监管体系,对镇区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原来实施委托监管的国有企业、其他部门原属国有企业、平台类平台企业、实施出资人责任的6类国有企业,赋予不同的委托监管责任。三是构建统计监管体系,按照鞍山市委市政府、海城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对全市国有企业进行信息上报情况汇总,除日常各种资产等经济信息外,包括党员信教情况、疫情方面、鞍钢闲置资产统计等。四是逐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资产和财务审计制度,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建立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海城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