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析木镇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是坚持集体讨论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要进行集体决策,纪检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党委决策的重要依据,党政主要领导要末位发言。特别是在工程项目问题上,必须坚持“一部四制”(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法人制、合同制、招标制、监理制)和“四分离”(管建分离、建用分离、管采分离、采建分离)管理制度,从制度建设方面加强风险防控,绝不给腐败留有存活的土壤。
二是坚持制度“四议一审两公开两报告”的民主决策制度。我们在原有“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的基础上,加入了“受益人群意见报告和信访评估报告”两个创新环节,形成了“四议一审两公开两报告”的民主决策制度。规定凡涉及“资产、资源、资金和重大事项”暨“三资一重大”必须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两报告”制度进行决策,并将会议记录、公示照片等相关资料上交党委进行备案做到“村级财务上提一级管理”,达到防止造假防丢失的目的。
三是坚持坐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的作用,做到了“五个监督”即:对村级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年末,由镇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向村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并将汇报材料在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