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江湾一路43号六楼物业招租公告
佛山市石湾镇生产自救组出租的位于禅城区江湾一路43号六楼的物业租赁期于2012年12月31日期满,现定于2013年1月31日下午3时在石湾镇忠信路98号首层之五会议室对该物业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采用招投标(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个人前来竞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物业地点 | 物业使用 性质 | 建筑面积 | 产权性质 | 招租底价 | 租赁 年限 | 保证金 |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43号六楼 | 办公 | 925.13㎡ | 无产权证 | 10元/㎡.月 | 5 | 5 |
注:该物业按现状出租,如中标方需办理工商、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牌照等行政事项,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我单位只负责协助。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物业投标具体要求
1、中标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居民。
2、拟招租物业为办公用途,中标方如改变经营用途,必须自行办理物业使用功能变更的相关手续以及设施。
3、中标方如要修改物业现状,须自行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租赁面积及租金不调整;并协调处理好上、下楼层现有经营者的文明经营关系,且须得招标单位同意方可施工。
4、中标方在租赁期内自费投入建设的所有固定设施,期满后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擅自拆除。
四、中标办法
1、本次投标采用暗标方式竞投,底价为10元/㎡.月,租金每两年递增10%,以此类推,本物业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不得低于底价,确定竞得人。
2、无人投标的、最高出价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标的,则重新组织二次招标,二次招标仍未能确定中标人或仍无人投标的,则由发标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竞投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2、有意竞投者必须在 2013 年 1 月 30 日下午 3 时前,按约定转帐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后到我公司办理取收据后确认竞投资格,招标会结束后非中标单位或自然人3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取回保证金(不计息),中标单位或自然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弃标,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资料领取
投标单位可于2013年 1 月 15 日至2013年 1 月 29 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
1、竞价人属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银行存款证明书)复印件(核原件);竞价人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物业资料到石湾忠信路98号首层之五索取;
3、竞价招租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核原件)。
七、标的察看
标的察看时间2013年 1 月 28 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全天)。
八、招标答疑
1、 投标单位书面提疑递交时间:2013 年 1 月 29 日下午5 时截止(无递交视为无疑问)。
2、招标单位书面答疑时间:2013年1月30日。
九、开标时间
提交标书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下午2:30时现场提交,下午3:00时现场开标。
经确认竞投资格者请于2013年1月31日下午2:30时携带相关资料到石湾镇生产自救组办公室,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作弃标。
十、联系方式
佛山市石湾镇生产自救组
地址:石湾镇忠信路98号首层之五
电话:139****8883
联系人:周先生
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佛山市石湾镇生产自救组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高庙分理处
帐 户:44-431***********0
(招租公告截止时间:二0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佛山市石湾镇生产自救组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