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人员调整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兴东
副组长:姜乃斌 李清宇 盛常顺 孟 飞
成 员:牛爱民 邹维东 王明珠 苏德斌 卢家保
于 潜 赵应俊 李 勇 蒋 伟 董忠龙
孙家武 高光松 张 革 金 鹏 姜 东
郑柱春 商 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牛爱民(兼)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市政务公开办、辽宁省水利厅办公室报告全市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935913,传真2935913,邮箱bgs9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