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震局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6月14日下午,鞍山市地震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楠主持。
会上,吴楠副局长全文传达市委文件精神,对地震局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一要深刻认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严格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规范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二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虚假***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