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5月10日上午,凤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凤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文波,副主任杨义、王毓娥、董平、车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倪志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尊勇,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宁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秀娟列席会议。
会议由丁文波主持。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听取了15名凤城团丹东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凤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视察报告。
丁文波在讲话中指出,新任的50位人民陪审员要珍惜荣誉,提高责任感,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珍惜工作岗位,突出责任担当;要认真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长、学有所用,促进业务素质提高,熟知诉讼程序,尽快适应审判工作;要加强修养,恪守纪律,注重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争当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倡导者和践行者,无愧于人民陪审员这一光荣称号。
丁文波要求,市法院要会同市司法局,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在庭审礼仪、庭审规范及民事诉讼等方面的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同人民法官一道,共同推动凤城市审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丁文波强调,人大代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述职,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评议,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的一项有效措施。希望通过述职,进一步增强各位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法律意识、履职意识,促进相互借鉴、相互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要进一步强化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提高各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主动性,促进人大代表在丹东、凤城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