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执法交警部门开展执法宣传行动
为大力度集中整治城市管理乱象,营建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县城环境,县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将开展为期一周的执法宣传行动。5月14日,县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立足本部门职能,集中宣传城市管理相关内容和静态停车有关规定。
行动中,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向县城门市经营业主宣传了“门前五包”中的“包秩序”内容,以不允许店外经营和规范停车秩序为重点宣传内容。“门前五包”是各单位、商铺业主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包净化是负责商铺门前干净、无垃圾;包绿化是负责树木、花草等管理,使之不受损坏;包亮化是负责亮化设施完整不受损;包美化是负责无乱堆物品及乱贴乱挂现象;包秩序是负责无店外经营、物品占用停车位、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各单位、商铺业主已与县综合执法局签订了“门前五包”责任书,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县综合执法局将在为期一周的时间里,重点宣传“门前五包”内容,要求各单位、商铺自行整改。在集中整治中,如各单位、商铺仍未按照要求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县综合执法局将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严管重罚,全方位整治。
静态停车是县城交通环境畅通的前提和保障,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县交警大队已将其纳入到日常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城启发路两侧已施划停车位,并设有停车场,虽然停车有位了,但是停车无序现象却是屡有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车辆应“入位、顺向、头齐”标准停放。在一周的执法宣传中,县交警大队将集中宣传车辆停放的标准和要求,要求车主规范停车,对乱停乱放车辆车主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期过后,县交警大队将重拳整治,路面执法与电子系统抓拍有机结合,全面规范静态停车秩序,如未按标准停放车辆,未入位、未头齐,县交警大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罚款100元。
针对城市管理乱象,县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将主动作为,集中执法力量,大力度进行整治,以县城及大虎山镇城区为整治范围,坚决杜绝沿街叫卖、店外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规范静态停车秩序,确保城市管理常态化,确保县城环境整洁、有序。
(陈月美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