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权挂牌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3月9日
根据辽宁省办公厅2011年(6号)、辽宁省水利厅2011年(24号)和辽宁省水利厅2011年(30号)文件精神,经黑山县水利局决定,授权黑山县河道管理所主办,将我县境内二条支流部分河段的采砂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河道采砂权出让,竞买人获得采砂权后涉及第三者利益的,由采砂权人自行调解;涉及其它部门的,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自行办理。
二、出让河道采砂权标段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河段编号 | 出让河段具体位置 | 出让方量 (万m3) | 出让年限 (年) | 出让底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DSZDG01 | 新立屯镇东关村河段 | 1 | 1 | 10 | 3 |
2 | DSZHT03 | 新立屯镇黄台村河段 | 1 | 1 | 10 | 3 |
3 | DSZLH05 | 英城子乡六和村河段 | 1 | 1 | 10 | 3 |
4 | DSZGA09 | 太和乡公廒村河段 | 1 | 1 | 10 | 3 |
5 | YCZXX03 | 芳山镇小新村河段 | 1 | 1 | 10 | 3 |
6 | YCZCT05 | 八道壕镇曹屯、八家子村河段 | 1 | 1 | 10 | 3 |
三、公告发布日起25日内均可每天受理报名申请,受理报名地点:黑山县河道管理所,受理人:赵长顺、贾建宁,截止日期是2013年4月2日17时30分。
四、竞买人务于2013年4月7日12时前递交竞买申请书,并同时携带竞买保证金,经审查合格后,向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挂牌时间从2013年3月28日9时30分起至2013年4月7日17时30分止,在此期间竞买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到黑山县河道管理所参加采砂权出让竞买。
六、本次挂牌以报价单的形式竞卖,用底价增价的方式进行,按每次增价幅度1000元倍数报价,报价最高且高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七、竞买人确定为竞得人后,其保证金可转为出让价款,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出让的全部价款,必须于挂牌结止前一次性缴纳,并同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视竞得人主动放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挂牌活动不接收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的形式竞买。
九、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主办单位。
联系人:赵长顺、贾建宁 联系电话:552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