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冬春生活救助惠及受灾困难群众34万余人
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我市投入427.88万元资金用于冬春救助。截至今年7月底,共救助3.4万余名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全面完成了2019—2020年度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2019年,我市先后遭受洪涝、风雹、台风等3次自然灾害,全市9个县(市)区72个乡镇不同程度遭受灾情。经统计,全市受灾人口16.0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0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25万公顷,损坏房屋1035间,直接经济损失24783万元。经各县(市)区入户调查、审核汇总、分析评估,全市共有3.7万余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需政府救助。为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及时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427.88万元,全力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累计救助受灾群众3.4万余人,占需救助人数的91%,圆满完成2019—2020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任务。
针对冬春救助资金的使用发放,市应急管理局多管齐下,严防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情况。资金拨付过程中,始终坚持“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及原则,严格做好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同时,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和困难家庭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督查,通过核对档案资料、入户走访调查等形式,对救助措施落实情况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度荒,为有效遏制因灾返贫致贫、助力脱贫攻坚发挥保障兜底作用,冬春生活救助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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