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多措并举做好全区贫困户输血救济
为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的作用,结合******在扶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省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区民政局依据《社会救助暂行方法》多举措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一是逐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今年在已提高农村低保年指导标准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农村、城镇低保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59元再提高到每人每月285元,城镇由每人每月473元再次提高到507元,确保实现政策性扶贫。二是逐步强化低保工作。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程序,将低保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接近全市平均水平,保证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实现政策性脱贫。三是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今年将完成全区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今后,将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水平。按照现行体制,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民政22类大病救助)的路径,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四是不断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在重点救助低保家庭人员和五保供养对象的基础上,将城乡低保边缘户、医疗负担重的患病劳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以及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医疗救助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救助标准为个人承担费用6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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