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强化基层负责制 推进基层信访工作
群众信访问题大部分来自基层,基层是信访问题的主要源头,是信访工作的基础和重点,阜蒙县在抓基层信访中,具体做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组织建设。统一完善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信访结构,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置专门信访接待室,村级建立信访协调小组。
二是抓责任落实。全县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制,要求基层党委政府切实负起责任,妥善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和县区。同时实行乡镇信访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制。
三是抓工作落实。将乡镇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同经济工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各乡镇突出抓好日常信访工作,做到有访必受,有受必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是基层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抓督查落实。信访局建立健全信访督查制度,把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上报反馈程序、办理时限等环节用制度予以明确并落实责任,对不按规定时限查结交办信访案件的部门进行督促,限期上报处理结果;对查办报告内容不清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