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交通局质监处完成2013年度监理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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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2月10日,鞍山市质监处完成了2013年度在鞍山执业的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严格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的***1和***2规定的评价标准开展2013年度监理信用评价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年度市级各类督查通报及巡视过程下发的处罚文书为采信依据。对3家监理企业的6个合同段中的失信行为进行了评分并将结果报送省质安局。
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对规范监理执业行为,促进监理市场健康发展,树立监理企业形象,提升监理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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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3:10: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