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鞍山市扩大殡葬服务免费群体范围
7月30日,从鞍山市民政局获悉,鞍山市在原有殡葬服务免费政策基础上,扩大了免费对象范围,令更多有实际困难的市民能够得到免费的殡葬服务。
此次殡葬惠民扩面,在原城乡低保对象享有基础上,扩大免费对象范围,凡具有鞍山市户籍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农村五保对象、城市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和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全部纳入殡葬服务免费政策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对象,除免除原有的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普通车辆遗体运送、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1个普通卫生纸棺、1个普通骨灰盒)外,骨灰在殡仪馆寄存的,免除5年骨灰寄存费;骨灰进入城乡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实行免费安葬;骨灰进入国办经营性公墓安葬的,各国办经营性公墓应根据有关证明材料,在原标价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下浮20%的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对象,骨灰进入城乡公益性公墓安葬的,以免费对象户籍所在地为区分。农村户籍的免费对象应到所在辖区、镇(街道)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城市户籍的免费对象应到所在市、县(市)级公益性公墓安葬,实行属地办理。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县(市、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安葬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公墓运营单位审查确认;进入市级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到市所辖区民政部门核实,并出具证明,由公墓运营单位审查确认。进入国办经营性公墓安葬的,由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和公墓运营单位审查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各地城乡公益性公墓或国办经营性公墓运营单位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免除全部费用或减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