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6 年1 月7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立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人事选举委员会、申诉控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 年1 月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长杨忠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十二五”时期及2015年的工作,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提出的“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和重点工作,思路清晰,目标可行,措施有力。 报告实事求是,符合阜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特别是2015年,面对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带领全市各族人民积极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转型振兴总目标,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保持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转型振兴总目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四个着力”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为开创转型振兴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阜新市、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 年1 月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会议同意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上述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批准《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阜新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6 年1 月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阜新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阜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会议同意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上述报告及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阜新市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市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阜新市、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的决议 (2016 年1 月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阜新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阜新市2016年预算草案;审查了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关于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 年预算草案。 会议同意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上述报告及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阜新市2015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阜新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批准《关于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预算。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 年1 月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继慧所作的《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动阜新转型振兴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 年1 月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张忠月院长所作的《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 年1 月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陈岩检察长所作的《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6 年1 月7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立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人事选举委员会、申诉控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 年1 月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长杨忠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十二五”时期及2015年的工作,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提出的“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和重点工作,思路清晰,目标可行,措施有力。 报告实事求是,符合阜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特别是2015年,面对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带领全市各族人民积极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转型振兴总目标,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保持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转型振兴总目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四个着力”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为开创转型振兴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阜新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6 年1 月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阜新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阜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会议同意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上述报告及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阜新市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市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