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会
应城网11月14日讯(通讯员陈思):11月13日,我市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会。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潘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镇、场)、市开发区、市消防重点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消防大队大队长习兴明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的背景、内容和主要特点,并解读了《办法》中明确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以及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追责措施,对全市如何贯彻落实《办法》提出了建议。 潘剑华指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出台,对我市消防工作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各乡镇场、部门要紧抓这一重大机遇,进一步明晰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的消防安全义务,落实社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政府抓面、部门抓线、消防抓点”的社会化消防格局。 潘剑华就全市各地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执行《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强化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宣传贯彻《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宣传贯彻,进一步推进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科学化、法治化。要明确责任,要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开展宣贯工作,确保宣贯活动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对履职尽责不到位,或者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恶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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