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一把手”安全生产负责制。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切实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特别是突出煤矿、交通领域的隐患排查。 三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