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文荐读
编语: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八条规定出台后,省、市落实八条规定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市局根据上级精神,对如何落实已发文和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之前有些做法可视为绿灯,做了不算违规,但规定出台后,明确了不准做的具体内容,绿灯变成了红灯,希望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政红绿灯,不要带侥幸心理去闯红灯。
2013年廉文荐读之二
心有廉政红绿灯
廉政红绿灯,就是党纪国法,它明确规定了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一旦违纪违规如何处理。它是一条警戒线、高压线。遵守廉政红绿灯,做到言行合规、方圆有度,于国于家于己善莫大焉。反之,则可能贻误事业,贻害终生。
怎样才能做到心有廉政红绿灯呢?一要识灯。充分认识学习党纪法规的重要性,增强学习党纪法规的自觉性,做到知条规、懂纪律、慎言行。既要熟悉对广大党员干部通用的纪律规定,又要知晓所在行业、所处岗位的特殊要求。二要用灯。灯者,工具也。人都有七情六欲,但必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约束在党纪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面对党纪国法,只有心存敬畏,才能行有所止。这就需要党员干部自觉高悬廉政红绿灯,时时刻刻用党纪法规来提醒自己,约束自己,不闪邪念一丝,不越雷池一步。三要护灯。既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下级,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做到见微知著、敢抓敢管,对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