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办健全制度打造良好营商舆论环境
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打造良好营商舆论环境,促进网站、微信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区数字办对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渠道、报送方式、报送内容等进行强化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数字办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
一是明确责任,信息发布制度化。依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部门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牵头制定《数字办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数字办信息考核制度》,所有报送和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在报刊、政府网站、政府微信等予以发布,
二是准确高效,发布流程信息化。为了确保信息质量以及所报送信息的准确性,报送信息须通过OA办公系统中的发文模块进行流转,首先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等进行审核;再由综合规划科人员进行文字审核校订;最后经领导签发后,方可进入发布审核。
三是层层把关,审核制度规范化。按照信息上网先审核后发布的规范要求,对于发表在部门网站、政务公开网站等的信息,由专门的信息发布人员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经综合规划科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签字,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发,重要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信息发布审核表》由综合规划科统一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