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杨浦区管道分支供水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一、 随机监督抽查对象(被检查单位)
对上海管道纯净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柯瑞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美格灵水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中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等4个公司管理的14个小区管道分质供水进行随机抽查。
二、 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按照《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管道分支供水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监督检查管道分质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效《上海市管道分质供水许可证》,许可证注明的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监督检查管道分质供水制水间周围环境是否清洁,是否独立、门窗上锁、配备空气消毒装置和机械通风设备。监督检查管道分质供水管路是否合理。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监督检查管道分质供水单位直接从事制水、取样的人员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监督检查从事卫生管理、制水、日常保养维护和水质检验的人员是否经卫生知识培训。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监督检查管道分质供水制水设备、消毒设备(剂)、输配水管材管件、涂料和内衬、水处理材料等与饮水接触的设备和材料是否持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管道分质供水单位在购入涉水产品时,是否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5)水质消毒情况。监督检查管道分质供水单位是否配备消毒设施,且能正常运转。采用紫外线消毒的,紫外线强度是否大于70μW/m2,采用臭氧消毒的,出水中臭氧残留浓度是否大于或等于0.05mg/L。
(6)水质自检情况。监督检查管道分质供水单位是否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测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水质检测室,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并做好水质检测记录,是否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DB31/T804-2014设置采样点、检验项目和频率,水质检验结果是否定期报送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 随机监督抽查依据(包括法律文件、标准等)
抽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令第13号)等法律文件。
四、随机抽查结果(附表1)
附表1
检查单位 | 被检查单位 | 抽查结果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是否整改 |
杨浦区卫生健康委 | 上海管道纯净水股份有限公司(6个小区) | 合格 | / | / |
上海柯瑞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个小区) | 合格 | / | / | |
上海天美格灵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个小区) | 合格 | / | / | |
上海中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3个小区) | 合格 | / | / |
注: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
五、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