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城投集团净达净达公司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从鼓励到强制,上海现在给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也套上了紧箍咒,下个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接收。针对条例公布以来最受关注的"不分类不收运",相关细则《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为《操作规程》)于6月18日正式公布,并计划自7月1日起按照先单位后居住区试点运行。
净达公司积极行动起来,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规范指导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收运单位从2个月前就全面启动***签订承诺书项目,积极开展了调查摸底、***宣传工作,对于操作规程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判定,比如在生活垃圾交付点拟交付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等不同类别垃圾中明显混有其它类别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的,该类别分类垃圾即不符合分类标准,一一告知上游单位,目的是要在源头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而非拒绝收运。
净达公司还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难题,建立干垃圾清运线路42条,湿垃圾17条线路,餐厨垃圾11条,有害垃圾2条,可收回8条线路,定时、定点、定人、定车开展分类收运工作,今年公司增加采购了18辆湿垃圾分类装运车全面杜绝运输抛洒问题。从6月1日开始,公司成立了分类收运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对此项工作中心进行了布置,并落实“四个一”工作法,暨每辆车配一把钩子(用于抽检垃圾分类质量)、每辆车配一本记录本(用于记分类不清的小区和单位)、建立一个微信工作群(及时反馈工作情况)、业务科每天一汇总(反馈至相关街道)。公司同相关街道建立了工作群,将在清运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街道。
公司对于如何“不分类不收运”,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明确要求,特别是在生活垃圾交付点发现交付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操作人员及时收集证据并告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从5月1日开始,净达公司在区环卫中心和方松街道管理要求下,对3条生活垃圾清运线路试点“不分类、不收运”收运,期间公司通过一线驾驶员和业务科跟车检查累计向街道和中心上报问题33个,主要集中在分类不规范,垃圾桶标识不规范和垃圾桶破损等问题。
今年公司在全面推进单位强制分类覆盖的新形势下,切实指导上游单位,通过引逼结合,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显现实效,形成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不分类、不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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