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杨安委办〔2011〕21号
各委、办、局,街道、镇,(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处于平稳有序,但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本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还普遍存在,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事故。目前,安全生产工作进入岁末年初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和一般伤亡事故发生,现结合本区实际,就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杨浦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契机,把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开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冬春季节灾害性天气易发多发,对企业特别是户外作业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危害。各单位要切实抓好防寒保暖工作,做好防火灾、防坠落、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等各项防范工作,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克服侥幸心理,把查找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在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以查规章制度、查责任落实、查设备管理、查危险源控制、查“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等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产整顿,真正消除事故隐患。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源头管理;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整治力度;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抓紧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各有关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以冬季易发事故的危化品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有关企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实施严格监控,防止中毒、爆炸、燃烧、泄漏、环境污染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力度。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节假日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火灾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大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杜绝违章违规施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施工企业,要坚决撤销其施工资质。
(三)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10.21”非法生产引火线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40号)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结合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制度,严格落实专店经营、专库储存、专柜零售、防火防爆等规定,落实大型活动、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运输渠道的检查力度,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管理。
(四)加强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按照杨消防委〔2011〕1号文《关于印发〈杨浦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宁可交叉重叠,也不能遗漏一处和“隐患归零”原则,认真排查治理火险隐患。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建设工程、居民住宅楼宇、易燃易爆单位、闲置厂房和学校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凡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限期治理整改到位,对存在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要加强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维护设施设备,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重点防止煤气中毒、管道泄漏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大型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元旦、春节期间,本区域将频繁举办大型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审批和备案工作,举办、承办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确保全区尤其是各活动场所及其周边地区、设施的安全。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大型活动临时设施进行现场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要督促主办方予以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必须责成主办方停止或延期举办。切实做好大型活动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防止拥堵、踩踏事故的发生。
四、规范用工,维护农民工权益
年底、春节将至,各单位尤其是建筑施工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安定人心的理念,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有关职能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行为加大监察力度,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在年底抓工期进度、赶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杜绝安排农民工超时加班、超强度作业等侵犯农民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防止因疲劳作业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领导要亲自参加值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并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针对性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