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享受计划生育奖励待遇
办理退休享受计划生育奖励待遇办事制度:
受理部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管理人:汤胜妹 责任人:顾亚丽
办事依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受理范围:凡户口在本镇,已领取过《独生子女证》的原配、离婚、再婚、丧偶或婚后无子女的退休职工
受理程序:
1、申请。当事人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单位领取《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并交所在单位初审。
2、审批。申请对象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将材料送镇计生办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审批办理。
审核材料:原配夫妻: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结婚证、身份证、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离婚、再婚对象:另附离婚判决书(上述材料全部复印一套)。
接待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8 :30一11: 00
接待地点:国和路595号(五角场镇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
联系电话:65487305-217、65385199、65575557
监督投诉电话:
社会发展科监督电话:65306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