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销号公示
资源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销号公示
(受理编号第七批序号15D2GX202****60101)
根据《桂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
举报问题:瓜里乡田洞里村、大坪头村某矿场开发完后未恢复复垦。2018年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
受理编号:第七批序号15(D2GX202****60101)
二、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资源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资源县林业局、瓜里乡人民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
根据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性质,明确了受理编号:第七批序号15(D2GX202****60101),由牵头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资源县瓜里乡大坪头背石坪长石矿位于资源县瓜里乡田洞里村背石坪(现划归大坪头村),该矿山采矿权证已于2012年10月26日到期,该矿权已注销废弃,矿山业主已经无法联系。在2018年资源县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第二十一批)后,于2018年10月31日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该矿点大部分都已经长满杂草,堆渣点处于山间冲沟,废弃石块裸露,面积为200平方米左右,该地形条件复杂、交通不便,废渣外运处理或者取土覆盖都存在很大的难度,且外缘已生长杂草,整改措施为自然恢复植被,2018年完成了整改验收销号。
现场调查时,该矿山植被已基本自然恢复,举报件中反映矿山开发完后未恢复复垦不属实。
2021年4月17日接到《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七批)的通知》,2021年4月22日,自治区水利厅联合桂林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及县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现场查看了瓜里乡大坪头背石坪长石矿(废弃矿山)后,并在瓜里乡大坪头村委召开了听取群众意见座谈会,听取了群众意见建议。与会的群众和专家都支持采取自然复绿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三)完成情况
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堆矿点自然恢复植被。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资源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7日,共7天。
受理部门:资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3-7913925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资源县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