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2023年3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
灵川县2023年3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
2023-03-31 10:00:00 来源: 灵川县林业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7号)规定,我县“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8.04万m³,其中:主伐5.045万m³;更新采伐0.12万m³;抚育间伐1.22万m³;低产低效林改造0.885万m³;其他采伐0.77万m³。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3月份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如下:
全县3月份各类林木采伐限额共使用11211.00³,剩余69189.00m³,各类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详见***。
***:灵川县2023年3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统计表
灵川县2023年3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统计表.xls
灵川县林业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