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六批编号D07040003)
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我区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五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七批编号D4500***********003:那蒙镇迸山村委二队,天平石场、大平石场,吉发石场以及另一个在耕楼岭没有名字的石场,破坏林地,破坏水源,泥渣污染农田,粉尘大、车辆运输造成道路损坏;大平石场距离村民房屋近,放炮时噪声大,震裂房屋,多次投诉未果。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平石场位于钦北区那蒙镇六空山至大寺镇更楼岭,采矿权人是钦州市青鹏地材矿业有限公司,共有两个矿区,群众反映在耕楼岭没有名字的另一个石场实际上是天平石场位于大寺镇更楼岭的其中一个矿区;大平石场位于钦北区那蒙镇大坪村天堂岭,采矿权人是钦州市华盈石材有限公司;吉发石场位于钦北区大寺镇那葛村望海岭,采矿权人为钦州市安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叫安泰石场。目前该三个石场全部停工整改中。
(一)环保等相关手续审批情况
1.天平石场环保等相关手续审批情况
2011年8月29日,钦州市青鹏地材矿业有限公司通过了钦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关于钦州市青鹏地材矿业有限公司陆空岭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钦市环审字〔2011〕165号)和《关于钦州市青鹏地材矿业有限公司更楼岭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钦市环审字〔2011〕166号);2010年6月10日取得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钦北〔2010〕水保证字第10、11号)两本;天平石场还持有2014年12月25日钦州市钦北区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018年3月30日钦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3月;2017年1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等审批手续。
2.大平石场环保等相关手续审批情况
2015年12月9日,钦州市华盈石材有限公司通过钦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关于钦州市华盈石材有限公司年采24万吨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钦市环审字〔2015〕142号);2015年8月11日取得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关于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大坪村天堂岭花岗岩矿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钦北水保证字〔2015〕4号);大平石场还持有2016年1月5日钦州市钦北区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015年12月28日钦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017年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4月等审批手续。
3.吉发(安泰)石场环保等相关手续审批情况
2017年7月5日,钦州市安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钦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关于钦州市安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采26万吨花岗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钦环验〔2017〕23号);2015年12月17日取得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关于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那葛村望海岭花岗岩矿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钦北水保证字〔2015〕6号);吉发(安泰)石场还持有2015年12月10日钦州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为长期);2016年3月1日钦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3月;2017年1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等审批手续。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天平石场、大平石场和吉发(安泰)石场碎石机、传送带等生产设备上配套建设有水喷淋降尘装置。
(三)历史投诉情况
该案件为重复报件编号: D4500***********028、D4500***********009、D4500***********062、D4500***********054、D4500***********045、D4500***********001、D4500***********0***、
D4500***********078。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天平石场、大平石场和吉发(安泰)石场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林业部门核实,天平石场、大平石场于2013年按照规定,申请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手续并获得了审批同意,吉发(安泰)石场于2016年按照规定,申请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手续并获得了审批同意,使用林地是合法的。群众反映破坏林地的问题不属实。
(二)经走访附近村庄的部分群众代表,并查阅了天平和大平石场租地资料,石场在开始筹建过程中已经对周边村民位于开采区的水源进行了经济补偿,村民已经不再使用位于开采区的水源作为生活用水,已重新对饮水源进行选址并且正常投入使用;周边村民也没有使用吉发(安泰)石场开采范围的水源作为生活用水,群众反映破坏水源的问题不属实。
(三)经调查,天平石场和大平石场分别填埋了部分耕地(其中天平石场填埋约5000平方米,大平石场填埋约4200平方米),但泥水经过沉积后排出,现场对填埋现场周边及下游的小河小溪进行观测,目测水质比较清澈,周边农作物正常生长;吉发(安泰)石场于2016年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整改,在石场堆场下方建了沉砂池和拦土坝,并对废弃堆土采取了种植植物防护措施,矿区范围产生的泥水经沉淀后排出,现场看到石场下游的水源清澈,未发现农田被泥渣污染。群众反映泥渣污染农田的问题部分属实。
(四)天平石场、大平石场和吉发(安泰)石场都安装了喷洒设备,在生产时进行喷雾降尘处理;进出石场的运输道路是由石场修建,石场经常运用洒水车进行洒水,并定期进行维护,没有发现道路损坏问题。群众反映粉尘大、车辆运输造成道路损坏的问题不属实。
(五)经调查,大平石场距农村居民点较远,与周边民房的安全距离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爆破作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爆破专业公司实施,不能证实村民房屋裂痕由爆破引起;群众反映石场放炮时噪声大、震裂房屋的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2018年6月15日对中央环保督查交办问题(第六批)调查处理时,我区对天平石场填埋耕地约5000平方米和大平石场填埋耕地约4200平方米的行为,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两个石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治理,恢复耕种条件。从6月30日现场检查情况来看,两个石场基本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其中天平石场已对填埋的耕地进行了平整,铺上耕作层,对耕地周边作了护坡处理,在侧边做好了排水沟,恢复了耕种条件,并已种上了3000棵香蕉苗;大平石场清理了填埋耕地上的机械后,进行了土地平整和挖沟起垄,恢复了耕种条件,已种上了1000棵香蕉苗;因群众举报吉发(安泰)石场的污染问题不属实,调查工作组现场督促石场业主继续加强水土保持整改措施,及时清理沉砂池里面的淤泥和杂草,防止污水外溢;对新的堆土及周边裸露闲置地种植防护植物,防止水流冲刷形成泥水。
2018年7月6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