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浔农业发〔2022〕23号
桂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层各单位:
“五一”劳动节将至,旅游进入旺季,人流物流及交通出行大量增加,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根据******关于安全生产***精神,按照《桂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
各股室、二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五一”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落实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制订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明确责任,积极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保持节日期间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态势。
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晓波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汉锦 副局长
成 员: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一”节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在节前、节日期间深入乡镇、村屯,在农村集市、圩日、民俗活动等群众聚集的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浓厚氛围。
三、继续强化“五一”期间农业安全监管
各股室、二层各单位要精准把握本地、本部门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认真履行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职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一)农机安全方面:全面开展农机事故预防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重点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加大对农村道路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载、超速、未检验作业等农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农机作业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主要从事运输的车辆,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拖拉机违法违章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落实,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 兽药和屠宰管理方面: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应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对锅炉、高压容器和液氨存储设备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检查屠宰工人、内品品所检验员、无害化处理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加强兽医行业企业安企生产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农药安全经营方面:加强农药经营企业监管,要证照齐全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特种设备要张贴警示标志,要有安全防护装置,要完善消防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方面:结合《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实施和饲料质量监督抽样等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安全设施,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渔政渔业方面:要强化渔业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规捕捞和使用渔船载客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渔业船舶证书是否齐全;渔业船舶航行信号设备、救生消防设备和系泊设备是否合格;检查老旧渔船是否存在漏水和破损情况,若存在要求其及早整改和维修,整修结束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航行作业。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把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农业综合执法方面:要加农业安全执法检查,保持高压的态势,要坚决依法依规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和检查频率,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信息报送
“五一”期间,各股室、二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如遇有事故发生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桂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