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中共东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至5月,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东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2年9月,巡察组向中共东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抓学习研晰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局党组学习******东北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扩大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
2.对上级部署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时任丹东市市长张淑萍来东港调研讲话精神、东港市“1+9”工作实施意见。协调乡镇和医保部门重新将符合要求的贫困人口33人纳入医保。
3.与主责主业结合不紧
整改情况: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各个领域,通过支持“五小产业”“庭院经济”,开展乡村道路建设危房改造及防返贫和意外伤害保险等惠民举措。
二、履约践诺意识不强,诚信政府建设有短板
1.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财政局,加快剩余工程款的拨付进度。
2.拖欠防疫员佣金不兑现
整改情况:相关手续已报到财政,待财政下拨该补助资金。
三、行政权力运用不规范,农业法治环境有待改善
1.存在行政越权行为
整改情况:建立项目管家制度,加强对项目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如若发现此类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予以处罚。
2.行政执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开展为期两个星期的集中培训,挑选执法骨干对农业部门承担的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以及程序法和调查取证等内容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人员素质,适应农业综合执法需要。
3.便民利民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让乡镇农机部门组织好需要办理检车、上牌照等业务的农户到镇里,每周到镇里为其办理一次农机相关业务。
4.项目招标把关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在以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通过合同条款对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从重处罚,使中标单位不敢为,坚决杜绝出现转包、分包等行为。
5.违法违规签订租赁合同。
整改情况: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解除国营东港市种畜场与全新水产有限公司签订的超期《滩涂租赁合同》,并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滩涂进行评估。本着公平、自愿、协商的原则重新签订《滩涂租赁合同》,合同租期18年。
四、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政务服务效能不高
1.现代产业园建设滞缓
整改情况:2022年1月前,产业园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成功通过国家评审认定。
2.美丽乡村建设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迅速调整建设内容,截止2022年12月9日,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全部完工,市财政聘请的中介审核机构已经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的验收工作。组织各改厕乡镇建立健全清掏运维管护机制,并加强入户宣传,力争将不会用、不愿用等户厕投入使用。
3.服务企业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争取和利用政策扶持企业发展。一是争取和利用2022年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补助资金,目前正在组织企业进行申报;二是对2022年新申报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目前正在等省农业农村厅的最终审核。
4.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落实常态机制,狠抓制度落实,深化巡察成效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147917;邮政信箱:东港市黄海大街251号。
中共东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