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温国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11A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温国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1-1A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温国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1-1A位于长安区子午大道以西、学府大街以南,建设单位为西安万景美奂置业有限公司。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国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1-1A遗留问题拟定处置方案》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182185.655㎡,地上建筑面积150434.187㎡(其中住宅面积132492.182㎡,配套公建面积14743.214㎡,商业面积3198.791㎡),地下建筑面积31751.468㎡(其中机动车停车面积24261.827㎡,非机动车面积515.833㎡,设备房面积3057.34㎡,人防面积3916.468㎡,平时为非机动车库)。容积率为4.35,建筑密度27.95%。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D-1#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4744.281㎡,其中地上14189.937㎡,地下554.344㎡。
2.D-2#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4750.708㎡,其中地上14196.3***㎡,地下554.344㎡。
3.D-1#D-2#裙房,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4342.971㎡,其中1层商业面积为46.810㎡,1-3层配套公建面积为4296.161㎡。
4.D-3#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714.995㎡,其中地上16103.084㎡,地下611.947㎡。
5.D-5#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723.737㎡,其中地上16013.974㎡,地下619.763㎡。
6.D-6#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722.811㎡,其中地上16103.048㎡,地下619.763㎡。
7.D-3#D-5#D-6#裙房,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8158.754㎡,均为配套公建。
8.D-8#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4140.617㎡,其中地上13605.516㎡,地下535.101㎡。
9.D-9#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4037.573㎡,地上13502.472㎡,地下535.101㎡。
10.D-8#D-9#裙房,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3338.584㎡,其中1-2层商业面积为2598.794㎡,1-2层配套公建面积为739.79㎡。
11.D-10#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4035.461㎡,地上13500.36㎡,地下535.101㎡。
12.D-10#裙房,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2101.696㎡,其中1-2层商业面积为553.187㎡,1-2层配套公建面积为1548.509㎡。
13.D-11#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5744.7***㎡,其中地上15187.463㎡,地下557.301㎡。
14.地下车库,地下1层,地下建筑面积26628.703㎡。
三、配套公建情况
该项目应配建公建面积具体如下:卫生站500㎡;文化活动站600㎡;综合商业8583㎡;市场1200㎡;便民店1060㎡;银行、储蓄所1000㎡;电信、邮政所1000㎡;物业管理500㎡;治安联防站80㎡;社区办公用房100㎡;变电站50㎡;公共厕所50㎡。
实际已建成公建具体情况如下:卫生站504.217㎡,位于D-10#裙房一层;文化活动站605.362㎡,位于D-8#D-9#裙房一、二层;综合商业8583.499㎡,位于D-1#D-2#裙房一层、D-3#D-5#D-6#裙房一、二、三层;市场1200.868㎡,位于D-1#D-2#裙房一、二、三层;便民店1060.108㎡,位于D-1#D-2#裙房一层、D-10#裙房一、二层;银行、储蓄所1000.533㎡,位于D-1#D-2#裙房一、二层;电信、邮政所1001.014㎡,位于D-1#D-2#裙房三层;物业管理500.059㎡,位于D-10#裙房一、二层;治安联防站84.378㎡,位于D-8#D-9#裙房一、层;社区办公用房102.800㎡,位于D-10#裙房一层;变电站50.326㎡,位于D-10#裙房一层;公共厕所50.050㎡,位于D-8#D-9#裙房一层。
四、车位信息
应配建机动车位数1069个,现状机动车位数935个。
五、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该项目涉嫌与审批不符的违法建设行为,违建面积为227.687平方米。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于2023年1月12日向区城管局出具违法建设的认定函进行处罚。
六、日照分析情况
1.对周边的日照影响
(1)规划建筑对周边已规划住宅建筑未产生日照影响。
(2)规划建筑对东侧温国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1(二期)已规划幼儿园1-3层产生日照影响。
(3)规划建筑对西侧道路红线以西后退4.5米线未产生日照影响。
2.自身日照情况
规划建筑自身共计17户日照不满足大寒日1小时(详见日照分析图)。
七、现状问题
1.该项目比审批少建134个机动车停车位。建设单位承诺后期在本地块补建。
2.该项目原审批非机动车位4262个,其中地上***5个,地下3617个;实际建设非机动车位4279个,其中地上1325个,地下2954个.
3.按照省标,地下车库西退用地界限应为3米,实际退让2.86米。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2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710007
联系电话:029-85657234
***:西安市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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