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国资办关于公开征集房屋租赁价格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玄武区国资办拟建立玄武区区属单位房屋租赁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名单(以下简称“名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原则
评估机构均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择优入选的方式确定。
二、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关执业资质且执业5年以上的资产评估机构。发生合并或更名的,执业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机构管理制度完善,执业质量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聘;不得以本所名义替他所参聘或借他所资质参聘;不得将评估工作整体或部分向他所转包或分包。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控制度。
(五)与区国资办无应当回避的情形,愿意从事区国资办委托的相关评估工作,遵循国资监管规范管理要求。
三、工作要求
1.区国资办组织全区房屋片区租赁价格评估从名单中选聘机构。
2.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对房屋租赁价格进行单独评估从名单中选聘机构。
四、报名方式及评审程序
(一)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评估机构,需提供报名材料至玄武区国资办报名。
(二)报名截止后,区国资办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评估机构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名单。
(三)候选名单将通过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评估机构确定为备选名单。
五、报名材料
请意向报名机构于2023年1月17日17:00前将以下书面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报送区国资办,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评估资质证明材料;
3.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 机构基本情况说明(含成立时间、营业地点、联系方式、注册资本金、执业人员数量、近三年承接南京市内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业绩等);
5. 材料真实性书面承诺原件;
6. 其他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毛元佳,张子辰
联系电话:025-83677066
联系地址:南京玄武区珠江路455号1326-1室
玄武区国资办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