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
【主持人】2021年2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提出实施高质量成果“创新工程”、成果产业化“畅通工程”、成果产业化“支撑工程”、成果产业化机制“保障工程”。今天我们邀请了市科技创新委参与编写该政策措施的有关领导,围绕“四大工程”及15项具体举措进行解读。
【嘉宾】大家好!感谢大家参与此次在线访谈,对于《若干措施》的有关问题,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提问1】你好!请问可以简要说明一下,目前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嘉宾】近年来,我市建立并不断完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高价值科技成果不多、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不畅、产业化服务支撑不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动力不足等问题。
【提问2】请问能否谈一谈,出台此份文件,其主要思路是什么?
【嘉宾】您好,《若干措施》以“科学(S)—技术(T)—工程(E)”双向循环共生为主要思路,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从源头、过程、服务、体制四个方面发力,建立从“0”到“1”(基础研究)、“1”到“2.5”(技术攻关)、“2.5”到“6”(技术熟化)、“6”到“9”(产业发展),再从“9”到“10”(***反馈)的创新生态新闭环,从科技创新逻辑起点到产业发展,再到产业进步,产业反馈新需求的完整创新模式,构建多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成果产业化创新体系,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提问3】你好!我们注意到,当前我市有关部门也有一些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请问这些政策与本次《若干措施》中的政策是何种关系?
【嘉宾】您好,目前我市促进成果产业化的举措较为分散,《若干措施》通过整合现有零散支持政策,并针对问题提出一揽子38条创新举措,其中新增26条,构建“4大工程,15项计划”促进成果产业化的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完备体系。
【提问4】刚才您提到,我市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还存在产业化服务支撑不完善的问题,请问《若干措施》中有哪些创新性的举措?
【嘉宾】您好,针对产业化服务支撑不完善,有3方面创新举措:一是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培育技术经理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奖励,支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二是推动“知识”与“资本”无缝对接。建设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对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企业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建立科研资金与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金融资本的联动机制等。三是强化成果产业化服务支撑。采用“企业买服务、政府买单”的方式,实施科技创新券项目;将依托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共享平台开展科技研发服务,纳入科技创新券适用范围。支持举办技术领域大赛、建设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等。
【提问5】您好!我们的理解,要更好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瓶颈是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请问《若干措施》在这些方面有哪些改革?
【嘉宾】您好,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创新成果产业化机制。我们开展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激励机制,专职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科技人员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任职资格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将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因素等。二是建立宽容免责机制。体现“鼓励转化、宽容失败”,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人严格执行决策、公示等管理制度,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于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中的相关决策失误责任,激发单位负责人开展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提问6】我们单位与国际科技合作较多,请问《若干措施》中是否有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国际协同合作的利好政策?
【嘉宾】您好!为构建成果产业化国际化协同网络,我们在《若干措施》中提出,支持深化境内外联动,支持企业与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立联合实验室、离岸实验室,创新“科学家+工程专家+研发团队”组织模式,支持建设离岸创新创业平台,整合全球资源攻坚克难。
【提问7】在网上哪里能看到《若干措施》的全文?
【嘉宾】您好!可以在深圳市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gov.cn/zwgk/zfxxgk/zfwj/szfbgtwj/content/post_9238277.html)看到全文。
【提问8】能否简单介绍一下《若干措施》全文主要内容?
【嘉宾】您好!《若干措施》主要有“4大工程,15项计划”。一是实施高质量成果“创新工程”。包括基础研究固本强基、技术攻坚行动、联合科研攻关等3个计划。二是实施成果产业化“畅通工程”。包括概念验证中心支持、中小试基地支持、应用示范推广、加速转化激励等4个计划。三是实施成果产业化“支撑工程”。包括技术转移促进、知识产权融通、成果融资支持、全链条服务等4个计划。四是实施成果产业化机制“保障工程”。包括成果权属改革、成果评价激励、沿途转化、宽容免责等4个计划。
【提问9】你好,我们认为,要想输出高质量的科技成果,其源头依然是高质量的基础研究成果供给,请问针对基础研究,是否有专门支持政策?
【嘉宾】您好,我们也考虑到基础研究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为此,在《若干措施》中,我们提出要多渠道加大投入、催生更多原创成果。主要举措有,通过不低于30%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稳定支持、省市基金联动和社会力量投入等,形成多方合力,持续深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实现更多“从0到1”的重大成果突破。
【提问10】您好,我作为一名高校科研人员,有一个困难,就是我较难判断我的科研成果是否有商业化价值,请问《若干措施》中是否有相应的政策?
【嘉宾】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前期做过充分的调研。为此,我们努力打通成果产业化全链条通道。具体来说,一方面,我们设立概念验证中心,科学研判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价值及可能性,填补高校科研成果与可市场化之间的鸿沟。另一方面,我们支持建设小试中试基地,组织实施应用场景与应用示范项目,支持企业承担或参与“新基建”,实施创新产品采购制度,推动成果快速发展成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的提问,感谢嘉宾的精彩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