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教字〔2019〕28号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儿童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及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
各乡(镇)初中、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近年来,我国少数学校发生校园欺凌、幼儿遭受性侵及学生焦虑厌世自杀事件,我市去年也有类似案件发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为切实预防此类案件发生,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预防教育,提高防范保护意识
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
目前,正值初、高中毕业季,学校要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适时疏导学生升学心理压力,注意运用适当的方式方法教育学生。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
各校要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学生有焦虑厌世苗头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对校园欺凌、性侵犯事件线索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逐级报告。
三、健全制度消除安全管理漏洞
建立低年级学生上学放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女生宿舍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抓紧时间改善宿舍条件。女生宿舍应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宿舍管理人员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女生宿舍周围游荡,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
四、强化岗位职责和师德法纪教育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学校要严格审查教职员工从业资格,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担任教职员工。强化师德教风和法律纪律教育,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按管理权限撤销其教师资格。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五、妥善处置校园欺凌、幼儿遭受性侵及学生焦虑厌世自杀事件
各校要建立学生安全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件,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信息,避免再次遭受伤害。
六、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利用5月份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于6月4日前将开展工作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含开展活动图片)报教育局安稳办,邮箱:jyjawb119@163.com。
靖西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