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乡人民政府关于便民服务中心施行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和启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通知
龙光乡人民政府
关于便民服务中心施行“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和启用行政
审批(服务)专用章的通知
根据《中共德保县委员会办公室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2〕8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乡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统一使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要求,现就施行“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和启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工作通知如下:
一、印章名称。“德保县龙光乡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
二、使用范围。划转到乡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在事项办理和办结时需要盖章的一律统一使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属于县级各部门进驻至乡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除外。划转事项原职能单位不得再要求加盖本单位的印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印章仅限办理基层审批和服务事项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管理要求。龙光乡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由龙光乡人民政府授权龙光乡便民服务中心保管和使用,具有与龙光乡行政印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龙光乡便民服务中心严格履行用章审批程序,建立公章使用台账,确保规范使用。编号公章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
四、窗口设置。设无差别全科受理综合窗口和后台审批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工作模式
***:1.印章印模
2.乡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清单
3.龙光乡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模式运行管理规范
4.龙光乡“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管理制度
5.龙光乡便民服务中心与各职能单位“审管分离”工作制度
6.窗口办件材料接收凭证
7.龙光乡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模式运行流程图
龙光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