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田东首例袭警案
10月15日,田东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冰涉嫌犯袭警罪一案。该案系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确立袭警罪以来田东县审理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2021年6月10日上午,田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思林镇派出所民警在田东县思林镇324国道两旁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期间,被告人黄某冰驾驶一辆黑色两轮男式摩托车从思林上林堡往田东县城方向行驶,在思林加油站附近路口被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拦下排查。因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资质,且驾驶的摩托车超期不年审,达到了报废期,心虚的黄某冰停车后,为了逃避处罚,拒绝配合,推搡警务人员伺机逃跑,并在逃跑过程中袭击抓捕其的两名辅警,造成两位辅警受伤。随后,黄某冰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辅警黄某构成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冰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田东县人民法院:黄 飞)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