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14日上午,深圳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环保督察要求,部署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长许勤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系列***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开展“城市质量提升年”,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争当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排头兵,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广东、美丽深圳作出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等市几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虎主持会议。
会上,市政府与各区(新区)签署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印发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市人居环境委通报了我市“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工作及“十三五”环境保护思路。宝安区、龙岗区、市规划国土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分别就区域环境综合治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违建查处、水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情况发言。
许勤肯定我市环保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并对今年工作提出新要求。他指出,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来抓,主动谋划环保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着力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全面提高各领域生态环境质量。
许勤强调,要按照“城市质量提升年”总体要求,高标准打造国际一流生态环境质量。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对标全球生态环境标杆城市,瞄准全球一流水平,执行一流环保标准,运用一流环保技术,打造一流生态环境质量;要继续强化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来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围绕当前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拿出更加精准、更具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分类施策、精准治理,提高环境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环境质量提升得更快更优。
许勤要求,要狠抓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全市上下要坚决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逐个逐项、从严从细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并以此为契机推进行业性、系统性的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治水提质攻坚战,确保垃圾减量分类取得新突破,高标准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提升土壤、绿化等领域环境质量,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技术产业,瞄准更高目标,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
许勤强调,要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观念,用最严的标准、最高的要求、最实的举措,坚决打好环境治理这场硬仗,不断增加市民绿色福利,增创深圳绿色发展新优势。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环保主体责任,尤其是“一把手”要亲自抓环保,确保各项任务早落地、早见效。要强化环保考核,进一步健全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差异化考核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做到铁腕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环保执法的频次和力度,实施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于偷排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要敢于亮剑、严肃查处、顶格处理,起到强大震慑效应。要强化共建共享,加大节能环保宣传力度,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不断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迈上新台阶。
深圳率先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城市
深圳把环境保护摆到突出位置,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昨天召开的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部署。《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深圳将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率先将深圳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城市。
“十三五”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争当绿色发展的排头兵,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密防范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将深圳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城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三五”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基本原则是:
——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把为民惠民作为人居环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增加市民群众绿色福利。坚持环境优先原则,坚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
——坚持绿色发展、源头防控。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努力探索出一条经济发达地区***资源环境紧约束的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治理。将提升环境质量作为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举措,实施最严格的标准,运用最先进的技术,着力打造最优的环境质量。系统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多污染物共同削减、多环境要素协同改善,实现全市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和均衡改善。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牢记特区使命,发扬特区精神,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全国提供更多的经验和可供复制的模式。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的思路,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社会共治、合力推进。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治理和监督。倡导知行合一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合力推进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格局。
“十三五”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城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打造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广东省下达的目标内;生态系统稳定性、多样性增强,自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率先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城市。
——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资源成本和环境代价持续降低,万元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广东省下达的目标内,万元GDP水耗比2015年累计下降18.5%。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大幅提高公众生态环境质量获得感。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PM2.5年均浓度确保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并力争达到25微克/立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生态用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5.10%。
——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全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均达到100%。实现环境监管执法标准化、网格化、智能化,环境监测实现全覆盖。环境信息化水平满足环境监督管理要求。
我市将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
《规划》提出,“十三五”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
开展基础调查和监测网建设。以“菜篮子”基地、基本农田和园地等农用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已收回建设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设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市控点位,结合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形成我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例行监测;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到2018年,基本摸清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家底。
加强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结果作为建设用地规划、出让、转让、用途变更、续期等环节确定土地用途的重要依据。列入土壤环境监管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须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继续恶化。
实施农用地和水源地分类分级管理。严格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农用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治理与修复责任主体。根据土壤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受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建设用地,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构建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治理修复方案审查,加强治理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由第三方对损害状况、治理修复成效进行评估,依法对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责任方实施终身责任追究。
2020年全部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规划》提出,“十三五”深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中在水环境质量方面,重点推进河流综合整治,到2017年,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部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规划》提出八项举措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二是推进河流综合整治。坚持“水系入手、截污为先、方式多样、综合治理”的系统治污思路,兼顾防洪达标、水污染治理和生态景观建设等多方面的要求,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全面推进精准治污。到2020年,全市整治河流144条,整治长度552公里。加强跨界河流污染防治,加快黑臭水体治理。到2017年,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部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三是推进湾区水环境改善,到2020年,入海(湾)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四是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五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到2017年,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新建污水管网4260公里以上,基本建成路径完整、接驳顺畅、运转高效的污水收集系统。六是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探索集约节约用地模式,高标准规划建设环境友好型污水处理厂,续建福田污水处理厂,新建沙湖、东冲、坝光污水处理厂和洪湖、宝龙水质净化厂、樟杭径污水生态处理工程,扩建南山、沙井、坂雪岗等12座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83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七是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清理地表水体流域内非法养殖和非法农家乐。加强垃圾、粪渣等城市面源污染物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全流程整治,大幅度削减入河入湾面源污染。全面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种植养殖、违法搭建、地下作坊、暴露垃圾等,最大程度削减入库污染负荷。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处理设施提标。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八是完善水环境质量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全市及各重点流域水污染源调查,编制实施深圳河等跨界河流流域达标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对水环境目标落实情况及治污效果进行评估,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研究创新污水付费模式,将黑臭水体治理、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跨界河流达标等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2020年基本消除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十三五”深圳将以空气质量提升为目标导向,开展PM2.5、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共同减排,强化机动车、港口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挥发性有机物源、扬尘源、工业源、居民生活源的综合控制。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以上,基本消除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25微克/立方米。
综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新车排放标准力争与欧盟同步,控制中重型柴油货车总量。推广天然气燃料动力重型货运车和电动轻型货运车,引导中大型柴油客车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综合运用限行和经济鼓励政策,加快淘汰国I和国II汽油车、使用超过10年的国Ⅲ柴油车。推行在用柴油车加装颗粒物捕集器等污染控制装置。加强对车辆使用环节的管理,对黄标车实施永久性限行措施,在特定区域划定机动车低排放区,对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安装颗粒物捕集器等污染控制装置的柴油车采取限行措施。加强充电桩、充电设备设施建设,2017年实现100%公交纯电动化,2020年底出租车纯电动化率达到100%。对非公共交通领域的机动车研究实施新能源车销售积分政策,累计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达到11.6万辆以上。推广供应国Ⅵ车用燃油,率先推行国Ⅵ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等高新技术手段的应用,建设机动车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测实验室。推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与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港口船舶污染控制
加强绿色港口建设,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或转用低硫燃油。到2019年全市80%以上的集装箱泊位、客滚和邮轮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研究推动集装箱船舶使用岸电,逐年提高船舶岸电使用比例。推动在珠三角专属经济区海域范围内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进入控制区的船舶必须使用低硫燃油。现役内河、江海直达、港作船舶使用符合GB252-2015标准的普通柴油。鼓励江海直达和港作船舶加装烟气洗涤器或颗粒物捕集器等污染控制装置。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加强工程机械、场内机械、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集装箱运输车等移动源污染治理。鼓励使用天然气动力或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登记注册的5吨以下(含5吨)叉车全部使用电能。提前推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国Ⅳ排放标准。逐步推广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颗粒物捕集器等污染控制装置。在特定区域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限制国Ⅲ及以下标准以及未加装颗粒捕集器等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研究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办法。
大力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开展家具制造、印刷、电子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塑料橡胶制造、汽车制造、金属制品、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新、改、扩建涂装工艺全面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高固份涂料等低挥发性含量涂料;印刷、黏合工艺的新、改、扩建项目全部使用低挥发性含量涂料,现有项目完成低挥发性原料改造或溶剂型生产线废气治理;推进清洁生产,涂料、油墨、医药及化学品制造业生产过程溶剂回收率达到90%以上。禁止销售、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限值要求的工业清洗剂、建筑涂料等生产生活类产品。开展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维护与检查。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高于200吨/年的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全面深化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扬尘污染源管理,建设全市扬尘源TSP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平台。建设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地出口须安装TSP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推进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密闭化改造或场地整治。余泥渣土受纳场全部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TSP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加强拆除工程和土地整备项目扬尘防治。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和机扫比例,重点道路安装TSP在线监控装置,开展道路尘土量定期检测和责任考核。试点推广应用新型全封闭式智能泥头车。
持续提升工业行业污染防治水平
燃气电厂全面开展低氮燃烧器升级改造或烟气脱硝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5毫克/立方米以下。燃煤电厂严格控制燃煤消耗量,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全面淘汰污染工业锅炉,完成燃油锅炉和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清洁能源替代。
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推动珠三角地区、深莞惠(3+2)经济圈建立常态化的区域协作机制,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区域内协调推广统一环境准入门槛、落后产能淘汰政策、高污染燃料控制政策和在用车管理措施。推动区域内工业涂装行业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挥发性含量涂料。推进区域内黄标车限行、老旧机动车淘汰、船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机械等管理。推动区域开展机动车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测,加快非道路移动源油品升级。杜绝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园林废物及秸秆。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深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发布
为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市政府昨天印发《深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据悉,此次整改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定和******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市,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方案》要求:(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我市跨界河流水质不达标、黑臭水体突出、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土地功能分区混乱、部分区域产业低端和达标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把脉、对症施策,坚决打赢城市治理攻坚战。(二)坚持目标导向。以改善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增加生活垃圾及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清理违法建筑为重点,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我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三)坚持民生导向。将改善群众直观感受作为环境管理出发点,集中力量解决损害人民身体健康、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的生态环境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绿色福利、生态福祉。
此次整改的工作目标主要如下:
实现“两个改善”: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2018年深圳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2020年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7年PM2.5浓度低于28微克/立方米;2020年PM2.5浓度力争达到25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明显下降,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以上。
实现“两个增加”: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18年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0300吨/日,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增加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到2020年,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683万吨/日以上,现有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A及以上标准进行提标改造,新建污水配套管网4603公里。
实现“两个优化”:优化产业布局,到2020年淘汰低端企业和污染企业3000家以上,推进产业聚集区建设;优化治理模式,对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改造,变分散治理为集中控制,实现污水统一收集处理。
实现“两个清除”: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2017年底前,完成2009年6月2日以来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新增违法建筑清理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违法建筑处置。清除违法种养,2017年底前,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种养的清理及全市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的清退。
据悉,此次市政府共出台包括茅洲河干支流河道整治等61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