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官镇2022年防汛减灾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94号)要求,特编制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一、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与救灾工作,成立三官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该系统由应急指挥组、应急分组组成。
(一)应急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如下:
组 长:罗秋生(党委书记)
副组长:赵 涵(镇长)
李 顺 (副镇长)
成 员:武装部、党政办、民政所、财政所、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兽防站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
(二)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村社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
(三)应急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办主任孙伟国担任。
(四)应急办公室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数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的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以及日常事务。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镇政府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预案中要标明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治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镇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三、应急响应
(一)速报制度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静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应急措施
出现险情后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总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定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果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三)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县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四、相关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
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
程抢险,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二)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三)治安和交通
派出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意扩大化传擂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镇交管站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四)基本生活保障
镇民政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应急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镇政府职责
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救灾和防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宜。
3、救济灾民和安顿无家可归者,确保一方平安
4、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救文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
5、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做好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治理。
6、组织汛期地质灾害检查组,检查本区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7、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将所在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上报县人民政府,井同时抄送县国土资源局。
六、责任与奖惩
(一)奖励
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契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