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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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16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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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粮食局,市粮食储备库: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
来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8月24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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