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关于拟推荐参评第二届崇左市文明家庭的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崇左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崇文明发 〔2021〕11号)文件要求,我县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各单位参与评选推荐。经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推荐2个家庭参评第二届崇左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拟推荐文明家庭:
方 庭家庭 城中镇兴宁大道西凤翼路四里132号警苑小区1-2805
卢尚新家庭 城中镇宜景小区2-124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10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宁明县文明办,邮编:532500,联系电话:8620446; 电子信箱:nmwmb@163.com,地址:宁明县政府大院县委楼办公楼一楼。
宁明县文明办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