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反馈六届市委第十轮十一轮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中旬至2020年9月上旬,六届市委第十轮巡察6个市委巡察组对米山镇、河西镇、寺庄镇、原村乡4个乡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对其所辖的110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延伸巡察;对总工会、市直工委、工业企业服务中心、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商业企业服务中心、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事业建设服务中心、金融工作办公室、文化活动中心14个市直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对城市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能源局、融媒体中心7个涉改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4日至12月4日,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对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
11月1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六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情况报告;12月8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六届市委第十轮、十一轮巡察情况的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认为十轮、十一轮巡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职能职责,紧盯“关键少数”,精准发现问题,发挥了政治监督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12月14日至22日,市委巡察组先后向各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霍晋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素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巡察反馈会议。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自觉对标对表,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强化政治定力和使命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真正夯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要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对照逐项梳理,按要求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将责任落实到人到位。要落细落实巡察整改“两个责任”,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不把责任下推,不把问题上交,党组织书记要以身作则抓整改,以上率下抓落实,各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任务。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担起监督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用监督利剑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和建议全盘认领、诚恳接受,一定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真改实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清仓销号、见底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