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林业局关于宜州区东寨特色花卉示范区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公示
河池市宜州区林业局
关于宜州区东寨特色花卉示范区补助资金
使用方案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林业花卉产业示范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桂林产发〔2019〕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落实2019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桂林办计字〔2019〕6号)精神,宜州东寨特色花卉示范区获得林业经营性产业发展补助(花卉产业示范补助)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计发〔2019〕81号)要求,结合宜州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宜州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广西大力发展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建设的环境政策优势,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样板区、林业转型升级的引领区、林业科技成果的展示区,走出一条产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特色化经营的跨越发展之路,做大做强宜州区花卉苗木产业。
二、资金使用范围
重点用于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区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集成熟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为拓展林业功能,发展休闲林业等新型业态而开展的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等与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建设相关的费用支出。
三、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2019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宜州区2019年获得林业经营性产业发展补助(花卉产业示范补助)资金40万元,计划用于宜州东寨特色花卉示范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园林绿化苗木、草皮种植,资金使用单位为河池市宜州区德胜花卉合作社。
四、资金使用时间范畴
2019年1月——2019年12月。
五、资金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即项目建设完工后,示范区建设主体提出申请,主管单位收到申请报告后,按照核验程序完成核验,并根据核验结果提交申请及所附材料后拨给补助资金。
六、资金管理
依据相关规定,资金按照项目“归口管理”的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示范区经营主体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进度申报使用资金,专款专用。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林业局负责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工作对接监管,抓好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区德胜花卉合作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加快实施进度,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按照程序拨付资金,完善资金使用台账,专款专用,林业主管部门和具体实施单位要严把资金使用关,确保资金发挥实效,杜绝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的行为。对于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奖励资金的违法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强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督查,归纳总结资金的使用经验。
八、资金使用成效
(一)努力提质。始终注重提高示范区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重在改善提升示范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森林病虫害防控能力、提高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强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服务能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林农数量、服务群众效果等方面进行提升。
(二)推动升级。实现示范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新创建的示范区主导产业更加突出,创新驱动力更强,着力打造特色林业区域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提升特色林产品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努力培育更多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林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快林业转型升级,使现代林业经营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更加显著。
附:宜州区林业局2019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计划表
公示时间自2020年6月6日—6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林业局生态保护修股反映(联系电话:0778—3225691,邮箱:yzsylg@163.com),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河池市宜州区林业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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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区林业局2019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计划表
补助项目 | 奖补资金(万元) | 计划支出项目 | 具体支出内容 | 支出金额(万元) | 备注 |
林业经营性产业发展补助 | 40.00 | ||||
花卉产业示范补助 | 宜州东寨特色花卉示范区项目建设 | 40.00 | 制定有资金使用方案 | ||
合计 | 40.00 | 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