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举行2009年县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仪式
1月15日上午,县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仪式在人大五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副县长原健、城建局局长赵志刚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参加发放仪式,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肖新德主持会议。
从2005年到2009年,我县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3.16万元,保障对象239户700人,保障面积达到了9726平方米。2008年,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回迁楼配建廉租住房16套,目前已达到居住条件。2009年,在黄围街和棋山路交叉口西南角,新建廉租住房84套,现已开工。我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逐年增加,困难住房家庭得到了应保尽保。
原健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高度上,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定工作目标,从三个方面把这项德政工程抓紧抓好。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一制度是党和国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体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要不断完善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要坚持租金配租与实物配租相结合;要在对象选择、公示、复核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透明的操作流程和操作程序,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形成制度;要建立健全保障对象认定标准的调整机制;要不断完善退出机制。三要认真落实做好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住房保障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工作的效果与社会稳定密切关联。要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密切联系协作,把这一工作继续抓紧抓好。
会后,县城建局工作人员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逐户发放,让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共享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