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公安局荣膺201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近日,陵川县公安局被市文明委表彰为“201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是本年度全县唯一一个获得此项殊荣的单位,也是全市受表彰的六个政法系统单位之一,在此之前的2011年、2012年该局已连续两届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同时,该局崇文、礼义、平城派出所和公安消防大队四个基层所队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在全县23个“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中该局占据4个席位。
两年来,该局强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拓展创建思路,延伸创建载体,创新创建形式,深入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和“文明服务窗口”等不同层次的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带动了整个公安业务工作的文明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汇集为群众满意这一根本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治安保障。
“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命名和基层所队创建文明单位数量的增加、创建质量的提升以及全局民警的创建热情,为该局下一年度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营造了浓郁氛围,同时也为全局公安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提档升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