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书法美术协会首届铭仁杯书法临帖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我县全域旅游事业发展,推动我县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充分展示广大书法爱好者临习经典碑帖的成果,陵川县书法美术协会决定于2018年5月举办“铭仁杯”书法临帖大赛,望广大书法爱好者踊跃参加。现将作品征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举办单位: 中共陵川县委宣传部
陵川县文联
承办单位: 陵川县书法美术协会
陵川县铭仁汽车家园
陵川县美术馆
二、参赛要求
1、参赛范围
具有陵川县户籍、以及非陵川户籍但在陵川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书法爱好者,性别、年龄、职业不限。
2、报名时间
即日起截至2018年4月10日。
3、信息填写
报名参赛者需将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复印件,非陵川户籍但在陵川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开单位证明)及所临碑帖名报备陵川县书法美术协会办公室 。
4、作品要求
作品临写以经典书法碑帖为主,书体不限。投稿时附所临碑帖释文,临写内容要保持相对连贯、完整。
作品幅式统一为竖式。尺寸不小于四尺整张或对开,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或对开,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擅长选择不同书体临写三幅以内作品。
三、奖项设置
凡参赛作品统一由组委会组织评选。奖项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或价值1200元的铭仁汽车家园礼包;二等奖两名,奖金各800元或价值1000元的铭仁汽车家园礼包;三等奖六名,奖金各300元或价值500元的铭仁汽车家园礼包;优秀奖若干名;奖金100元或价值200元的铭仁汽车家园礼包;参赛者所获奖金、礼包均由获奖者自由选择(奖金和礼包任选其一),所有奖项均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凡本次参赛作品入围者均可作为申请加入陵川县书法美术协会的条件之一。
四、截稿时间
作品征集从4月10日起到4月30日截止,拒收未报备或逾期投稿的作品。
五、其它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参赛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陵川县书法美术协会。
六、参赛报名地点及作品征集地点
陵川县铭仁汽车家园二楼陵川书法美术协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138****5565 余先生
138****6979 崔女士
陵川县书法美术协会(借章)
负责人:(签字)
2018年3月19日
书法临贴大赛活动承诺书 兹有活动举办单位陵川县书法美术协会,计划于2018年5月举办“铭仁杯”书法临帖大赛。根据中共陵川县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论坛、沙龙、文艺演出以及各种展览、展会、图书市场、经营性娱乐场所等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活动承办单位要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活动举办单位承诺: (一)知晓并遵守上述法规,陵川县书法美术协会、陵川县铭仁汽车家园是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对“铭仁杯”书法临帖大赛承担举办责任,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举办单位承诺,在活动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保护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主题活动内容一旦出现侵权行为,自愿承担响应的法律责任,自觉接受处罚。 (三)此次活动参赛作品不得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内容影响人们身心健康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承办单位承诺知晓并遵守上述规定,加强对活动内容的把关和评比。一经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按审批内容进行主题活动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消除影响,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违规行为承担响应的违约责任。 活动承办单位:陵川县书法美术协会 负责人签字: 日期:2018年3月26日 (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