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调研
3月31日至4月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关建勋带队的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汾阳、中阳、离石等地,就《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进行调研。市领导赵沂旸、刘继隆、闫玉萍、李建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勇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海生等先后陪同或参加座谈。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汾阳市公安局,中阳县检察院、金罗派出所,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凤山派出所,吕梁市检察院详细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关建勋强调,贯彻落实好《辅警条例》对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吕梁市要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问题,深入推进《辅警条例》贯彻实施,促进辅警队伍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要加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法律政策正确实施。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刑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持之以恒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要进一步加强民事和刑侦介入检察工作,加强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